扣件和钢管是建筑工地施工重要组成
发布时间:2017-08-19 作者:gdzzadmin 浏览:
扣件和钢管是建筑工地施工重要组成
扣件和钢管是构成钢管扣件脚手架的两大零部件。钢管扣件脚手架由于它装拆方便、搭设灵活、能适应建筑物平、立面的变化而深受建筑行业和其他相关行业的欢迎。国内外用钢管和扣件搭设脚手架外,还用于搭设井架、上料平台、遂道模板支护、栈桥、货架、模板支撑、搭架等。
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工业发达的英国和美国首先在建筑工地上应用扣件,当明所用的材料有铸钢和玛钢两种,并制订了相应的标准。我国解放前就从国外引进了钢管扣件脚手架,当时扣件的材料用铸钢制作。六十年代初期我国不少工厂已采用玛钢为材料制造建筑扣件,如北京玛钢扣件厂是生产玛钢扣件国内最早厂家之一,但当时产量很小。七十年代末,中国的改革开放,建筑行业的飞速发展,尤其是高层建筑快速增长,由此钢管扣件脚手架使用越来越多,使用面也越来越广,因此扣件生产厂家也越来越多,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大大小小有四百多家扣件生产厂家。其中大多数是乡镇民营企业,技术力量薄弱,设备、工艺落后、管理无序,扣件质量无法保证。实际使用过程中扣件是一种保安部件,尤其是在高层建筑中,一量出现质量事故,就会出现架塌人亡。为了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和使用的安全可靠性,国内外有关部门对钢管对钢管扣件脚手架的受力性能作了专题研究。各国先后制订了一些标准。如国际标准ISO4054—1980《钢管脚手架扣件、对接销和底板要求及检验程序》;英国标准B·S1139—1982《金属脚手架技术规格》;澳大利亚AS1575—1974《金属脚手架上用的管子联接器和附件》;还有法国、欧洲共同体和日本等国家也制订了有关标准。
我国于1984年在对扣件使用单位和生产厂广泛调查的基础上,并参考国标标准制订了JGJ22—85《钢管脚手架扣件》标准。1994年又制订了国家标准GB15831—1995《钢管脚手架扣件》标准中详细而具体地规定各项技术要求,主要有下列几项:
1、扣件必须符合按规定程序批准和图样进行生产。扣件分直角扣件、旋转扣件和对接扣件。
2、扣件铸件的材料应采用GB9440中所规定的力学性能不低于KTH330—08牌号的可锻铁(玛钢)或GB11352—中规定的ZG30—450铸钢制作。
3、扣件与钢管的贴合而必须严格整形,应保证扣件抗滑、抗拉性能的要求。
4、扣件与底座的力学性能应符合下表所列的要求:
5.扣件(除底座外)必须经过65N·m扭力矩试压检验,不允许破坏。
6.外观质量要求:
1)扣件各部位不允许有裂纹存在;
2)盖板与座的张开距不得小于49(52)mm;
3)扣件不允许在主要部位有缩松;
4)扣件表面大于10mm2砂眼不应超过三处,且累计面积不应大于50mm2;
5)扣件表面粘砂面积累计不应大于150mm2;
6)错箱不应大于1mm2;
7)扣件表面凸(或凹)的高值(或深)不应大于1mm;
8)扣件与钢管接触部位不应有氧化皮,其他部位氧化面积累计不应大于150mm2;
9)铆钉应符合GB867的规定,铆接处应牢固,铆接头应大于铆孔直径1mm,且美观,不应有裂纹存在;
10)T型螺栓、螺母、垫圈、铆钉所采用的材料应符合GB700的有关规定。螺栓螺母的螺纹均应符合GB196的规定,垫圈应符合GB95的规定。T型螺栓M12,总长为72±0.5mm,螺母对边宽22±0.5mm,厚度14±0.5mm。T型螺栓和螺母用3级精度环规、塞规检查;
11)活动部位应能灵活转动,旋转扣件两旋转面间隙应小于mm;
12)产品的规格、商标应在醒目处铸出,字迹图案要清晰、完整;
13)扣件表面应进行防锈处理(不能用沥青漆)油漆应均匀美观,不应有堆漆或露铁。
扣件生产厂家应严格按上述技术要求进行控制检测。首先要检测扣件的玛钢牌号是否达到,是否稳定在KTH330—08牌号以上。生产出的扣件按标准规定随机抽样进行规定的各项检测,检验合格并签发产品出厂合格证后方准出厂。为了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减少损失,各生产厂应采取在生产各个环节上进行严格控制和检测。实行所谓过程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