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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子管,脚手架扣件的报废制度
发布时间:2016-03-16 作者:功德铸造 浏览: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不仅仅在科技上有着惊人的突破,更是在城市发展上做足了功夫。城市乡村建设是离不开我们的建筑的,例如水泥、架子管、脚手架扣件等建筑器材也成为了城市中一道风景线。架子管,脚手架扣件虽然给我们建立了美丽的家园,但是也成为城市中无形的杀手,据统计每年因脚手架坍塌造成的事故可达上百件,而造成这一系列的事故,与架子管,脚手架扣件的使用是脱不了干系的,对此国家在架子管及脚手架扣件使用管理条例中对架子管,脚手架扣件的报废制度进行了以下规定:
  架子管,脚手架扣件的报废制度有关条例: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建筑施工脚手架扣件的安全监督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工人生命财产安全,做好脚手架扣件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需要配备脚手架扣件的单位,脚手架扣件的租赁、验收、保管、使用、更换、报废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三条  职责
 
  1. 采购部负责对脚手架扣件的租赁、验收。
 
  2. 产权单位负责脚手架扣件的保管、发放、登记、更换、报废。
 
  第五条  脚手架扣件的报废处理
 
  架子管具有下列之一的应做报废处理:
 
  1. 架子管表面有裂缝、孔洞、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的;
 
  2. 架子管外径、壁厚、端面的偏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3. 架子管外表面锈蚀深度大于0.18mm的;
 
  4. 脚手架扣件有裂缝、变形、螺栓出现滑丝的;
 
  5. 可调托撑支托板厚小于5mm,变形大于1mm的;
 
  6. 可调托撑支托板、螺母有裂缝的;
 
  7. 经检测力学性能达不到要求的;
 
  8. 其他不符合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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